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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中“包保干部变动、包保主体变更、督导问题处置、监管指导、责任协同”等具体问题,普洱市在江城县先试先行,制定出台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五项制度,即包保干部动态调整制度、包保主体动态更新制度、督导问题分类处置制度、监管条线指导督促制度、三方责任贯通协同制度。
“五项制度”对包保干部、包保主体的动态调整更新,督导发现问题闭环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包保干部反馈问题指导包保主体整改,推动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贯通协同、责任一体落实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五项制度”的试点试行,为细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供了具体制度保障,为全市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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