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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深化低碳试点 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晋环发〔2022〕9号)、《关于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晋环函〔2023〕151号)《关于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评审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3〕490号)等工作安排,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于7月19日至28日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近零碳试点项目进行评审。
现对拟推荐为山西省近零碳排放试点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 7月31日至8月4日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函(电)向我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对外合作处)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映人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便于调查核实。
联 系 人:应对气候变化处(对外合作处) 杨海龙
联系电话:0351-6371138
附件: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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