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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水利部近日公布50个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我省西安、渭南、延安、榆林4市入选,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三。
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今年3月,为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增加城市水资源供给,保障水生态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水利部组织开展推进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确定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力争探索形成一批示范效果好、带动作用强、可持续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按照行动方案,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完善再生水产输利用设施,拓展再生水利用领域和场景,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确保到2026年,再生水利用率目前低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0个百分点;再生水利用率目前高于30%的城市,在现有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
经省发展改革委积极申报争取,我省4市入选。目前,西安、渭南、延安、榆林4市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为34.1%、25.2%、23%、12%。按照要求,到2026年底,4市再生水利用率要分别达到44.1%、45.2%、43%、32%。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住建厅、省水利厅指导4市进一步修改完善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抓好统筹协调,确保4市再生水利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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